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场秩序,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及相关巡视、督查、检查等要求,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发〔2017〕75号),结合我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工作实际,我局将对我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专家库评标专家开展评审资格动态核查和补充。
一、评标专家评审资格动态核查
(一)动态核查范围:全盟已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评标专家。
(二)核查方式:现场核查
评标专家填写《评标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社保证明(社保局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个人近期两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于核查期内报送至盟住建局,盟住建局将组织专班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评审专家予以退库,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标专家资格。
二、专家库评标专家补充
(一)申报评标专家专业要求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机电、消防、空调、电器、智能化、建筑材料、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
2.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造价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
2.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5.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申请人填写《评标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单位推荐的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单位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社保证明(社保局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个人近期两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四)认定管理
我局组织初审、复审。审查通过后统一由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培训学习,合格公示后办理入库手续。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评标专家评审资格动态核查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
(二)专家库评标专家补充时间:持续开展
(三)受理地点: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5室
(四)联系人:李阳,联系电话:0479-8220015